原來如此……
那真的不需要考慮太長遠
因為戀情如果有結果,妳就不需要再待在那公司
辦公室戀情往往弊多於利,所以宜短不宜長。
如果因外派分開,那是緣份。
至於,為什麼要考慮「還人情」呢?
大部份的人情都是還不了的
我們只能用照顧後輩、新進來回報。那份善意會移轉流傳常存人間的。
但如果所謂的「還人情」,是妳感情的「障眼法」的話,那就要注意了……
妳要確定妳與對方的感情,是妳們真心互相喜歡
而不是因為他照顧妳,
雖然有時兩者兼具
但如果不是,妳會走很多冤枉路的。
(前一篇,我有另留言。因為隱私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