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商的. 不管你是企管還是國貿
都應該學過一些商事法或相關的課程
看過一些商業條款的內容...沒有容易懂的!
國際間的貿易協定不要說市井百姓看不懂
就連一般的企業主管也看不懂
這就是為什麼大型企業裡面一定有法律部門
專門有人在研究跟follow這些貿易法規內容
養不起內部法律員工和顧問就得請專門的會計事務所來幫忙處理
美國的前四大會計事務所:
Deloitte & Touche, Ernst & Young, PricewaterhouseCoopers, KPMG 費用貴得嚇死人, 但是生意做不完, 就是因為他們有專家在搞清楚這些國際商業法規, 誰搞得清楚誰就有機會出去賺到錢
ECFA 的內容也是咬文嚼字, 條文中再參考其他的條文
所以要看懂的確得花許多的時間(一般人沒有這種時間)
但是憑良心說, 所有契約和法規相關的文件都是這個樣子的格式
並不是他們故意把 ECFA 寫得讓人看不明白, 只是要花時間
各位朋友如果有興趣去找 WTO 的文件出來看...比 ECFA 更難懂
(我信用卡帳單上的條文內容才是真正的看不懂的東西!)
不管怎麼說, ECFA 到底是用中文寫的, 看懂的可能性還是有
所以真正關心 ECFA 的朋友至少要上 www.ecfa.org.tw
去把 ECFA 的 架構協議本文, 兩岸服務貿易本文和附件
(貨品貿易協定還在商議中), 還有相關貿易救濟措施 找來看看
要記住一件事情, ECFA 是以 WTO 的條文為基礎而成的
詳細的內容當然是以兩岸協商來決定, 但是條文中沒有細節的部分
都必須以 WTO GATS 中的相關條文為依據來處理 (服貿條文中有提到這點)
也就是說, 服貿簽訂後不是從此不變. 雙方都有很多後續的緊急協商,
修改, 撤銷 和爭端解決機制可以使用.
你如果自己沒看過 ECFA 資料就相信所有網路上所流傳的內容(不管正反),
那你也應該會相信小咪我就是高富帥的都敏俊西
我說句良心話, 在美國快30年, 從來沒有看過美國政府跟人民溝通過任何屁事
(不管聯邦, 州政府還是市政府的法規都一樣)
有不同意見大家寫信或email給自己選區的議員, 看能不能影響結果
要吵在國會就先吵完, 等決議出來就變成法規, 我們就等著接招待宰
這次的 Obama Care 健保改革算是跟人民宣導的夠久的了
但是到現在還是沒搞清楚, 反正我的保險agent建議我該怎麼辦我就怎麼辦!
* Note: 看這些條約或法規時一定要看前面有沒有對於人/事/物的名詞定義(Definitions). 當對於條文的細節不確定該如何解釋時必須先按照定義的方向來解釋而不能自由心證的去推理, 定義中沒有說清楚的則必須雙方協商來解決. Again, 不是讀的人說是啥意思它就是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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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只要是開放自由貿易就一定會對內部某些企業產生衝擊
所以不管這次服貿會不會逐條重審到"大家滿意"
到最後一定還是有競爭不過的企業要關門倒閉
這就是為什麼經濟部已經編列982億的"經濟自由化支援方案"經費
舉凡是因為開放貿易受影響的企業都可以申請協助(低利貸款或協助轉型)
這982億支援經費對前些時候台灣跟紐西蘭簽的
"台紐貿易協定"也適用(如果競爭不過紐西蘭進入台灣的企業)
這是所有開放貿易的國家都會採取的標準作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