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509825
 ✿ღ小野貓ღ✿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男人 "好色" 又何妨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偷情的女人 更女人.....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愛情走了...就讓它隨風飄吧
作者: ✿ღ小野貓ღ✿ 日期: 2013.11.19  天氣:  心情:












 

 
愛情來的時候,讓人願意不顧榮辱。
 
愛情走的時候,記得為對方留點面子。


面對情變的時候,
 
很多無辜的人只會忿恨地向對方抗議說:

「我到底做錯了麼?」

不愛的理由有很多,不一定是因為你做錯了什麼。

什麼也沒做、做得太多、以及對的都沒做......

還是有可能分手。

不愛,有時候只是感覺變了,沒有理由,

再多分析也無濟於事。

尤其,沒有經過歷練的戀情,既然開始的時候

是架構空泛的感覺上,結束時毀在抽象的感覺

不對,又何足為奇呢?


偏偏愈是這樣無疾而終的分手,愈是不能教人甘心。

因為不甘心,選擇以苦苦糾纏、惡言相向、

哭鬧恐嚇.......等策略的人,大有人在。

 有一位男性友人的經驗十分特殊,
 當他誠懇向女方告白說:「對妳已沒有感覺。」時,


女方竟開口說:「要分手可以,先付三十萬給我!」

其實,她並不想要貪圖他的錢 ,

只是不甘很多瀕臨破裂的感情,其實是靠單方面

「你讓我很難過,我也不會讓你好過!」

的關係在維繫。
 

                




【不肯放手,傷得更久】


問題是,這種勉強的愛情,貌合神離,又能撐多久?


愛情,是一支舞曲。
 
一定要兩個人心甘情願,踩著相同的步伐,

依照相同的節奏,才能跳出曼妙的舞步。

當對方已經不想跳了,你硬要抓著他的手、
 
拖著他的身體,荒腔走板地舞下去,


這場舞跳得已經夠難看的了。

難道非得跌個四腳朝天、弄到你死我活,才願意曲終人散。
 
愛到盡頭,當對方提出分手,就讓他走吧!







不肯放走,傷得更久,對方不好過,自己又能得到什麼?


不要再苦苦逼迫對方留下來,也不必追問任何不愛的理由,

當對方執意分手,就讓愛隨風而逝。

他得到他想要的,你得到自由。
 
也許他會後悔,但你不必對他的決定負責。

而你,卻必須對自己的人生負責啊!

所有不幸福的人生,都是被自己耽誤的。

 
選擇放手的你,


有著深遠的睿智,

其實你不是放他走,

真正要放手的人是你自己

要放開你自己的手;

與其作個天天流淚的妻子,

不如去尋找自己的陽光,

你是朵美麗的花,你會因為有陽光而更有光采;

如果你決定要放手,

就用坦然死心的心去完結這一切關係吧!

這段難熬的時間,
 

和你的家人或朋友傾訴,讓他們陪伴你,

你要相信,你會找到新的天空,

你一定會遇到一個將你的碎了的心

再組成一顆完整的心的人!

世界上一定有個人能讓你得到真正的幸福~~

 
























































































































































































































































FONT{COLOR:字體顏色}



























































































































































textarea { background:url(http://c-photo.i-part.com.tw/n1v1/5/7/3/9/2669375/photo/book18/13403905015712m.gif);background-position: center top;width:300;height:200;font-size:50;font-family:Verdana;color:#66ffcc;}

 






 





























































































































body{cursor:URL(http://blog.roodo.com/angle62/d2fa7fbd.ani))}





























標籤:
瀏覽次數:407    人氣指數:13627    累積鼓勵:661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男人 "好色" 又何妨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偷情的女人 更女人.....
 
住戶回應
 
時間:2013-12-30 22:45
他, 64歲,桃園市,旅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11-19 14:35
他, 58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11-19 12:35
他, 53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11-19 07:29
她, 57歲,新北市,家管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11-19 06:08
他, 79歲,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