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3241183
 龍頭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交會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荷花夜殞
作者: 龍頭 日期: 2016.10.20  天氣:  心情:
這篇的產生,是上篇的延續,上篇裡,我簡化了很多東西

男的挖煤,是因為土地養不起家,女的農作,男的外出掙錢,

癱了!只剩女人與農作,大家都得死,好哥們,也是挖煤的伙伴

也就是窮,才沒娶妻,本想說癱了的寡居大嫂,人家也嫌棄...

沒啥地又有老母親,誰肯嫁...只得湊活了,這在大陸的西北很常見!

不過跟這篇無關,這篇,是有網友質疑,我記憶中。台灣也有,遂查了一下

跟記憶中有所不同,我記錯了,事實不是我說的,是另一種,也是很慘啦!^_^

把我查的資料分享吧!

一九六四年四月九日清晨六時四十分,高雄縣鳳山分局鳳崗派出所的值班員警,看到一位農婦慌慌張張地跑來,用台語大喊:「害啦!害啦!(不好了!)出人命了!」員警趕緊上前安撫,並詢問細節,才知道來報案的農婦,是家住鎮西里中山路×號的居民黃吳月秀。她說早上去田裡工作時,在聖王廟左後方二百公尺的稻田中,發現一具全身沾滿血跡的年輕女屍,她嚇得趕緊放下農具,跑來派出所報案。

僻靜的鄉間出現兇殺案,警方獲報後也不敢大意,趕緊上報鳳山分局刑事組及高雄縣刑警隊,分局長宋興與刑警隊長周化南,半小時後就馳赴現場勘驗,但這時已有數百位鄉民在圍觀。高雄地檢處差派的檢察官孫炯昭偕法醫簡文彬,這時也趕到案發現場檢驗屍體。

法醫簡文彬驗屍後,發現死者是一年輕女子,生前曾生育過;死亡時間應在昨晚十時,遇害前還曾吃過晚餐。至於死因則是遭人持刀殺害,前胸、後背、頸項、腰際等處共計被刺四十八刀,每一傷口都長三公分,寬兩公分,腰部傷口大如茶杯,致命原因是氣管上的一刀,死狀至慘。從兇手刀法研判,極可能是受過特種訓練的軍警特工。

由於陳屍的稻田離住家並不遠,死者身上又沒有掙扎或互毆跡象,附近住家也沒人聽到女子求救或爭吵的聲音,因此警方研判,兇手一定是熟人,預謀將死者騙來此處後,趁死者不注意時,先一刀割喉放血,使其無法呼救;進而亂刀捅刺全身洩憤,完全是蓄意殺人。另外從衣著與打扮來研判,死者可能是風塵女子。加上警方發現死者身上的金飾與錢包都未遺失,衣褲也都完整,已排除財殺與姦殺的可能。因而警方相信,只要確認死者身分,兇手一定難逃法網。

  。。。。。。。。。。。。。。。。。。。。


雖然警方無法立刻找出死者的身分,但屍體旁邊卻有許多撕碎的照片殘渣,經大批警力全面搜尋,即使無法拼湊出全貌,但到了八時十分,也已依稀可辨識出是一張男女合照。這時圍觀的群眾當中,忽然出現一名操國語的外省籍男子,他自稱姓何,也拿出身分證讓警方查驗,並聲稱他能知道照片中的那女人是誰。警方一聽有人能認出死者身分,當然喜不自勝,勘驗身分也就免了,趕緊上前查問。

那位「何先生」對警方說:「照片中女人叫吳×花,是大陳人,住在太平新村一巷×號,但那個男子我不認識,不過絕不是她的丈夫姚子秀就是了。」警方一聽大喜過望,趕緊跑去太平新村,將姚子秀拘提到現場。姚子秀一看見屍體,就確認是他結婚六年的妻子吳×花,但警方見姚子秀認屍時情緒平穩、毫無哀痛震驚的樣子,就覺得其中必然另有隱情;於是警方再請姚子秀在辨識照片中與他妻子合照的男人是誰時,他也很輕鬆的就說出:「是鄰居馬嘯天,住在太平新村二巷×號的馬嘯天。」

案情至此似乎已出現了曙光,但警方請姚子秀寫出馬嘯天的正確姓名時,姚子秀卻呆住了,因為他是文盲,哪裡寫得出筆劃複雜的「嘯」字?警方一直催促姚子秀好好想一想,就算寫不出完整的「嘯」,畫出個大概也行。當姚子秀正在為難時,忽然他指著在人群中的一名男子說:「那個人認識馬嘯天,他會寫。」警方趕緊去請那位男子幫忙,確認了「馬嘯天」的正確姓名,趕緊就到太平新村去抓人。

上午九時半,警方到了到太平新村二巷,馬嘯天卻不在家中。警方在門上貼好約談單,要他盡速到鳳山分局報到。由於這時警方已從工作清單中查出,三月二十一日早晨,馬嘯天曾與吳×花兩人,在鳳山鎮曹公路的國民黨縣黨部前打架,經鳳崗派出所調解後雙方言和,各自離去,由此證明兩人關係並不尋常。到了下午,馬嘯天自動到鳳山分局應訊,他堅決否認與本案有關,但承認與死者吳×花早有姦情,並在三月二十一日曾打傷她。分局長宋興與縣刑警隊長周化南偵訊後,決定暫時先扣押馬嘯天,次日起再慢慢來施行「具中國特色的科學辦案」。

  。。。。。。。。。。。。。。。。。。。。


很多人也許不解,自一九六一年塯公圳分屍案爆發後,警方在破案壓力下,誤抓二戰時的空戰英雄柳哲生將軍府邸的廚工劉子玉、司機陳世有與勤務兵李家禧三人,嚴刑拷打四十一天後宣布「破案」,結果卻是烏龍一場,當時警方不就堅稱日後再有刑案,一定要採科學辦案了。怎麼這次到了高雄,警方又用「先押人後辦案」的老招,難道這也是「南北差異」?其實這是外界誤解了,雖然警方用的是老招,但這馬嘯天可不是什麼想抓就抓的普通老兵。原籍河南省洧川的馬嘯天,雖然只是陸軍步兵學校的文書上士,但他可是國大代表馬子正先生的公子,警方打狗也要看老子,若是沒萬全把握,又怎麼敢收押馬嘯天?

其實這馬嘯天不但有個好爸爸,在藝文界也頗有來頭,是個很「有名」的書法家。「有名」之前後要加引號,是因為他的書法若用右手寫的,固然稱不上名家;但他用左手寫的,就是全台第一;至於他用腳趾頭夾毛筆寫的,就是全中國第一;若是用舌尖沾墨汁寫的,就絕對是全世界第一了。馬嘯天靠著這套書法加雜技的「特異功能」,早已全台聞名。但警方也不是省油的燈,雖然馬嘯天是貴為老賊之子,自己又是「有名」的雜技書法家,不過警方照樣可以「先押人後辦案」,理由何在呢?

原來馬嘯天為了自提身價、附庸風雅,竟天真的在自己「墨寶」上,加了老蔣的題詞,還附上一顆七平方公分的鑑賞印章,裱褙後準備高價出售。警方一到馬嘯天家中,看到牆上書法作品中的這枚印章,立刻喜出望外。因為老蔣會殺人,全台灣的警察都知道這是真的;但老蔣會去鑑賞書法,全台灣的警察當然也都知道這是假的。就像豬不會背九九乘法表,狗不會唱國歌那麼容易分辨。果然警方輕鬆一查就發現,那個老蔣鑑賞的圖章,是馬嘯天自己委託鳳山鎮協和路一×四號的「陳緒建刻印店」所偽造。光是偽造老蔣印章,這個「企圖叛亂」的罪名,就足以收押馬嘯天十年八年了。

但馬嘯天說倒楣也真倒楣,說幸運也還真幸運。原來馬嘯天被收押後,同拘一室的慣竊盧俊英(三十七歲,住屏東縣萬丹鄉社皮村×二號),大概是年紀大了,受不了警方的「具中國特色的科學辦案」,竟在十日早晨突然因「心臟麻痺」而死亡。高雄地檢處檢察官林汝燦偕法醫馮天生,立刻來拘留所檢驗屍體,認定無任何外傷後,令屏東縣萬丹鄉的家屬領回屍首安葬。

盧俊英搶先一步「心臟麻痺」,讓同居一室的馬嘯天逃過了警方「具中國特色的科學辦案」,雖然仍被關在拘留所裡,但警方不能重施故技,只好另外調查是否有其他涉嫌者的可能了。

  。。。。。。。。。。。。。。。。。。。。


警方約談死者的先生姚子秀時,才赫然驚覺太平新村這個義胞眷村,外界都以為此地是「天堂」,背後竟然還有這番景象。吳×花死時二十一歲,在家中是長女,底下還有二弟一妹。她的父親吳老跛是個瘸子、母親是智障。吳×花十二歲時,全家在軍方的槍口威逼下,被迫離開大陳,搬遷到台灣這語言不通、謀生無著的地方。雖然配有眷舍,看似比一九四九年來台的外省賤民幸運些;但那些外省賤民,也許是軍人、也許是讀書人或商人,和日治時代殖民政府刻意「農工化」的台灣,某種程度是互補的。然而一九五五年被老蔣帶來台灣的大陳義胞,大多卻是與台灣社會同質性過高的農工漁民,很多悲劇就這樣開始了。

吳老跛一家來台後由於生計艱難,一九五八年竟用自己的十五歲長女吳×花,招贅了湖南籍的退伍老兵姚子秀,一年後生下一子,吳×花死時孩子已五歲了。由於吳×花的母親是智障,不會照顧小孩,四個孩子也都營養不良,發育遲鈍。可笑的是姚子秀招贅進來後,由於帶著一點微薄的退役金與積蓄,加上打煤球賺取的稀少工資,除了養育一妻一子,外帶岳家的老小五口,吳老跛一家才過了一年的安定生活。更好笑的是生了小孩的吳×花,竟然在衣食無缺後才開始發育,不但越長越漂亮、三圍凹凸有緻,連身高也高過姚子秀了。

但可惜的是姚子秀退伍後,並無一技之長,一年後積蓄就花光了,打煤球的工資也養不活一家八口。另一方面吳×花隨著年齡增長,也開始有了生理需求,身材矮小又日夜操勞的丈夫,根本無法餵飽吳×花生理與經濟的雙重需要。姚子秀眼看年輕的妻子情竇初開,整天在村裡跟同鄉男子眉來眼去,更是敢怒不敢言。

還好這時姚子秀找到救星了,他的軍中同僚儲作權(江蘇泗陽人),也帶著一點退役金與積蓄,離開軍中要自謀生活。姚子秀邀他來家裡住,他則將退役金與積蓄都交給吳×花處理。儲作權雖然五十多歲了,但身體卻相當好,無論在生理上與經濟上,都能補姚子秀的不足,吳×花與她的家人也都很滿意這樣的組合。這樣「一屋二夫」的合作,就在太平新村裡很「太平」的上演了。

無奈好景不常,吳×花隨著年齡日長,生理與金錢上的欲求都越來越大,加上吳老跛一家本來就食指浩繁,當儲作權的退役金與積蓄也花完後,吳×花故態復萌,又跟同村語言相通的年輕男子搞七拈三。身分證上合法的丈夫姚子秀無力阻止,但地下丈夫儲作權則不甘心,於是他不再打工,改行騎腳踏車做小生意,足跡遍及大寮、五甲、鳥松,甚至屏東,先後賣過饅頭、燒餅、牛肉、冰棒等;可惜收入都很有限。這段時間他還因偷竊失風,被抓三次,兩次入獄。但他只要一有了錢,就回到太平新村吳家,和姚子秀、吳×花一家人共同「生活」。

最後,奔波多時的儲作權,終於找到了一個「高薪」的工作,原來兩蔣時期有一重要財稅收入,就是屠宰豬牛羊等大型牲畜必須繳納「屠宰稅」;但農民的耕牛年老後若要汰除,哪裡肯乖乖跟著你兩蔣來搞「中華民國萬萬稅」,所以私宰這一行開始盛行。儲作權從騎腳踏車叫賣牛肉的小販,「力爭上游」後成為上游的私宰商人,收入瞬間爆增,吳×花又對他另眼相看了。就這樣「一屋二夫」的生活型態,又延續了好幾年。

  。。。。。。。。。。。。。。。。。。。。


但吳×花十八歲後,身材更加高挑苗條,加上個性活潑外向,成為村中年輕男子搭訕搞曖昧的第一人選。姚子秀已完全心冷、視而不見;但儲作權則醋勁甚大,經常為此事和村中男子爭吵,甚至大打出手。但這時由於警方查緝私宰更加嚴厲,儲作權不能常在吳家久留,私宰利潤也不及前幾年,吳×花在生理與經濟都不滿的情況下,在村中又勾搭上了第三個丈夫馬嘯天。姚子秀睜一眼閉一眼,反正再多一個男人來幫忙「養家」,對他而言也不無小補;但儲作權就不這麼想了,村裡的人都知道,儲作權整天跟蹤馬嘯天和吳×花,連他們兩人看電影時,他也要坐在旁邊「監視」,這段三角畸戀,遲早一定會「出大事」。

一九六三年初,吳×花不理會儲作權的糾纏,堅持要將馬嘯天公開來往。吳老跛不滿儲作權多管閒事,妨害他們一家人的「平靜生活」,所以警告儲作權別再從中作梗,否則就要趕他出去。儲作權雖然不甘心,但他確實也沒立場干涉吳×花的決定,就這樣從「一屋二夫」變成「一屋三夫」。可是到了十二月二十四日,馬嘯天竟然違反協議,帶著吳×花「單獨出遊」,到隔年二月十六日(農曆正月初四),才送回太平新村。吳×花回家後,吵著要跟姚子秀離婚,姚子秀當然拒絕;因為離婚後,他不但沒了這年輕貌美的「義胞妻子」,還必須搬出義胞的眷村。

姚子秀拒絕離婚,但也不干涉吳×花與馬嘯天「出遊」;可是儲作權卻不同意,與馬嘯天爭論後大打出手;吳老跛一怒之下,要儲作權立刻離開太平新村,否則報警處理。儲作權只好搬去鳥松鄉小貝湖畔,一位梁姓友人搭建的草寮中暫住。但儲作權平日還是常回太平新村,因為他擔心姚子秀若是不繼續堅持,吳×花一離婚,必然會和馬嘯天結婚,這樣他和吳×花的關係就會完全斷絕。姚子秀和吳×花的離婚糾紛,經高雄縣婦女會調解兩次,始終不能獲得離婚協議,吳老跛認為都是儲作權在從中作梗,因而對他敵意甚深。

儲作權搬離太平新村後,吳×花與馬嘯天之間卻沒有因此「太平」。原來去了一趟台北,吳×花的眼界大開,發現憑她自己的條件,根本無需如此辛苦的週旋於這三個老兵之間,於是決定「自力更生」。吳×花到鳳山鎮東亞戲院旁的「東亞清茶室」擔任服務生,由於年輕貌美,客人口耳相傳,立刻每天「幾十砲而紅」。三月二十一日早上,馬嘯天約吳×花在曹公路高雄縣黨部前談判,吳×花帶著姚子秀一起赴約。馬嘯天要她辭去這每天生張熟魏的風塵行業,吳×花不允,馬嘯天憤而當街毆打她,姚子秀在旁勸阻,但因身材瘦小,也遭池魚之殃。

馬嘯天在大街上毆打吳×花,經路人報警後,由鳳崗派出所員警負責調解,雙方各自離去。吳×花死後,姚子秀接受警方約談時供出上情,並說吳×花在四月七日下午離家,八日上午回家,下午六時再外出,不料竟慘死於稻田中。雖然各種跡象顯示,馬嘯天涉嫌程度甚大,警方也先以他偽刻老蔣印章、涉嫌叛亂為名收押;但警方也同時詢問姚子秀,儲作權長相如何,現在人在哪裡?姚子秀竟說:「儲作權就是那天幫我寫出那個『嘯』字的那個朋友,你們也見過啊!」

  。。。。。。。。。。。。。。。。。。。。


警方聽到姚子秀說儲作權是當天幫忙寫字的路人,立刻大呼:「慘了,抓錯人了。」原來警方想起,那名幫忙寫字的路人,不就是最先指認出死者的「何先生」?如果他是儲作權,為何要謊稱自己姓何,還說自己認不出相片裡的馬嘯天是誰;可是等一下姚子秀不會寫「嘯」字時,他又能輕鬆寫出,其中必然有鬼。警方於是趕緊調集大批軍警,照姚子秀所說的地址,全面封鎖鳥松鄉小貝湖周邊道路。但軍警還是晚到一步,儲作權早已畏罪潛逃了。

當軍警正在全面緝捕儲作權時,仁武鄉卻驚傳在池塘裡撈獲一具無名男屍,警方一度誤以為儲作權已畏罪自殺,由姚子秀確認後才證實,屍體與儲作權無關,隨即又在南部各鄉鎮繼續偵緝。十一日下午一時許捷報傳來,有人發現儲作權在屏東民眾閱覽室看報,警方不敢大意,荷槍實彈地進入閱覽室,卻發現儲作權正趴在桌上睡覺,不費吹灰之力就順利逮捕到案。儲作權一被捕,就坦承人是他殺的。他是九日晚間馬嘯天被收押後才逃來屏東的,下午時他曾向太平新村的朋友借錢,但是沒借到。他萬念俱灰,來到民眾服務站要服毒自盡,不料卻被警方叫醒,成了階下之囚。

警方調查後發現,儲作權身上有一西式信封,裡面裝著一張遺書,坦承自己不滿吳×花移情別戀,以及吳老跛趕他出門,四月八日在鳳山第一市場的五金店,以四元買了一把水果刀,到處尋找吳×花,還先後到她家中兩次,直到深夜十時,才在鳳山火車站附近看見吳×花和一位陌生男子在一起,他在旁等到那男子離開後,藉口要請吳×花吃宵夜,兩人沿火車站左前方的協和路向西走。吳×花告訴儲作權,她已決定要去台北討生活,永不再回太平新村這個變態的家,也不要見到你們這三個變態的老男人。儲作權知道和好無望,一怒之下就拔刀殺了吳×花。本來還想掩埋屍體,但因未帶工具,慌亂中就從附近稻草堆,拖來一大捆稻草掩蓋屍體,然後到火車站附近,騎了他的腳踏車回小貝湖,再把兇刀埋在附近草堆旁的瓜架下面,然後洗滌在稻田弄污的布鞋和濺了血的衣服。

警方按這遺書所說,輕鬆的起出兇器與血衣,本案順利偵破。但警方也不解,遺書裡儲作權明明提到自己服用了氰酸鉀,為何卻沒死。於是照著遺書上所說的藥房去追查,才發現原來是老闆看儲作權來買藥時神色黯然,怕他買去服毒,就故意更換成強力安眠藥。警方將儲作權移送地檢處羈押,經法院三審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確定,呈奉司法行政部核准,發交台南高分院檢察處,在八月二十一日清晨執行槍決。

吳×花命案從案發到破案不到七十二小時,而且是凶器、血衣、自白一應俱全,真可說是台灣警方首次最成功的「科學辦案」。但卻因為死者的大陳女義胞身分,還有與兇手之間的微妙關係,使得高層也對破案有功的員警「冷處理」。由於當時老蔣已開始裁軍,很多當年在大陸因被拉伕而蹉跎青春的老兵,如今只能靠著積蓄去購買女子成婚,但由於軍餉微薄,坊間早已盛傳有兩個老兵「合買」一個老婆的流言,官方當然是嚴加駁斥。結果這個命案背後的「一妻三夫」,比集資「合買」老婆的傳言,讓政府更加難堪,何況這「商品」還是大陳女義胞。


環境造就人,我查出來後,吳荷花一直在我的腦海,說她沒有錯!o k 我寫了!讓世人評論吧!不過,我的日記很少人看喔!^_^

宜宜老姐!我的記憶有誤,別見怪啊!^_^ 但我上篇說的事真實的,我可舉很多例!^_^
標籤:
瀏覽次數:257    人氣指數:1637    累積鼓勵:69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交會
 
住戶回應
 
時間:2016-11-06 13:37
她, 70歲,台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6-10-26 15:25
她, 43歲,台北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6-10-21 19:56
她, 54歲,台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6-10-21 00:58
她, 54歲,台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