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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7-11五大類資源回收
作者: 吳天天 日期: 2012.08.14  天氣:  心情:
 7-11五大類資源回收,單件最高可抵消費150元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便利超商密度位居世界第一,再加上24小時全年無休,儼然成為許多民眾的方便

好鄰居,舉凡一般消費、代收帳單、影印傳真或是沖洗照片,服務一應俱全,就連資

源回收也能一次搞定。 以超商龍頭品牌7-11為例,店內採取以「量」計價(重量或數

量),家中廢棄許久的乾電池、筆電、 手機,回收金額每件5元~150元不等,同時還能

做為購物金折抵當次消費,既環保又省錢,真可說是好處多多!

7-11資源回收一共包括:「廢乾電池」、「廢光碟片」、「廢筆電」、「廢手機」以及

「手機座充╱旅充」等5大項目,民眾只要將回收物交由門市人員進行秤重、計件,回

收總金額即可折抵當次消費。 



「廢乾電池」、「廢光碟片」這2大項目的回收計價,秤重每 0.5公斤 , 

當次消費分別可折抵8元和5元,秤重不足500公克的部分,門市會退回給顧客, 

留待下次再回收。舉例來說,廢乾電池若秤重 1.3公斤 ,抵用金將以 1公斤 計算, 抵

用金共計為16元,多出300公克重的電池,門市會退還給顧客;「廢筆電」 回收品牌不

拘,每台可折抵150元;「廢手機」回收品牌不拘,每支可折抵15元; 至於「手機座充

╱旅充」,每組折抵5元,同樣品牌不拘,但必須包含完整的電源線才可回收。

《ETtoday新聞雲》貼心提醒您,上述5大類資源回收的購物金,全都不得抵用代收繳

費、代售、香菸等商品,並且僅限當次消費折抵,無法分次使用,若回收物過多時,

建議可分批進行。

▼ 7-11資源回收項目一覽表 




7-11資源回收項目說明與抵用金額




回收
項目


折抵金額計算方式


說明




廢乾
電池


每 0.5公斤
 折抵8元


1~4號乾電池、水銀電池、鋰電池、手機電池均可;工業用電池、汽機車蓄電池除外。




廢光
碟片


每 0.5公斤 
折抵5元
(註: 0.5公斤
 約28片光碟重)


CD、VCD、DVD等光碟片皆可,塑膠唱片除外。




廢筆電


每台折抵
150元


廠牌不拘,須含有螢幕、主機版、硬碟等零件,若電源線、電池遺失或無法開機亦可回收。




廢手機


每支可折抵
15元


廠牌不拘,須含有螢幕、主機版等零件,若電池、電池蓋、充電器遺失亦可回收。




座充╱旅充


每組折抵5元


廠牌不拘,必須包含完整電源線。








 資料來源:7-11官網


製表:ETtoday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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