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卻實話實說。
我正眼看他,表示自己並沒有說謊,但帶著恭維又諷刺的字眼卻難以說服人。「我相信,
你要找到比我好十倍的女人絕對沒問題,不要蹉跎你的...」被他逼視,我嘎然停口。
「所以妳認為我開玩笑?」想點頭,卻沒膽。
三月的天氣像晚娘面孔,明明是春天卻熱得像酷夏,衣服很難挑,穿輕薄怪怪的,穿太厚
又怕被罵神經病,就像我現在,細肩帶洋裝外罩同色系緞質外套。脫了彷彿坦胸露背,穿著
又正式得像貴婦。但此刻的空氣卻是怎麼穿都彆扭。當然吃起來也無味,看來又被我搞砸了
原本美味的一頓飯。
回家路上我一直想,如果換個角度看待文生,結果會不會完全不同。誰說不能男小女大,
超帥的男生不能和長相平庸的女人交往,如果年齡和外貌是談戀愛的基本要件,有多少佳偶
缺乏這些要件卻恩愛幸福,那離婚的不也曾經把要件奉為圭臬嗎?
最近看到電視新聞報導一對王子公主因為女方打人而準備結束兩年的婚姻,我有點感觸,
當初豪華的世紀婚禮,令人艷羨的男女主角,如今卻對簿公堂,早知如此,何必繞一大圈?
我經常思考離婚對我的人生究竟造成多大影響?兩年後,才打算把它當成偶發事件。老實說,
婚姻這件事在我單身時是被邊緣化的名詞,它的意義在於剝奪單身自由的權利。換言之,
剛離婚時,我還頗得意的,認為自己總算掙脫婚姻的枷鎖,給不夠珍惜我的前夫一記教訓。
但不久卻發現自己一直被盲點遮蔽。比如說,當初已了解前夫的個性為何還選擇結婚。每當
有網友問我相同問題,我的答案總難以說服人,結婚和人生規劃綁在一起的時候,常令人兩難。
喜歡自由、獨立的生活,如何能忽略另一半所帶來的牽絆與不合。如果當初堅持過單身的日子,
不被愛情沖昏,也不會有離婚的事件。更糟糕的是,離婚的後遺症竟是讓兩個孩子失去完整的
家庭,造成無可彌補的傷害,這不是大人複雜的感情糾葛所能免責的。
「如果一定要我說實話,我希望能和爸爸媽媽一起住。」兒子緩緩道出心聲。和前夫打親權改定
官司時,我掙扎許久,期間也曾萌生退意,要讓七歲的孩子在法庭上指摘父親的過錯,是多麼
殘忍的事!做母親想的只是孩子的監護權,微不足道的理由差點葬送孩子的天真。從此,我不再
拉扯孩子與前夫之間的感情,沒人能保證幸福追隨著何種步伐,一切只能隨緣。
所以,我決定找尋下一段緣分,不為孤單,只想忠於情感。
「我希望妳能找到愛妳的叔叔。因為爸爸對妳不好。」當時念小學三年級的兒子認真對我說
這句話時,不爭氣的眼淚奪眶而出。想起沒能給孩子完整的家庭總讓我感到愧疚,貼心的兒子
不但得克服心中的障礙、同儕異樣的眼光,還必須安慰一心嚮往自由的母親。
「你不喜歡的叔叔,媽媽也不會喜歡。因為我們是命運共同體。」深夜,吻著兒子沉沉的睡臉,
悄悄地對他說。
我在心底發誓。